原因很简单,就是秦始皇帝从来没有认为赵高是个“祸害”。
先要说明一下的是:赵国不是阉人,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太监”。赵高的身世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蒙恬列传》中说的很明白:
“赵高者,诸赵疏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
寥寥数语,但信息量极大。第一“诸赵疏属”。也就是说赵高是秦国宗室。有人认为赵高的祖上是赵国的王族,由赵入质于秦,娶秦人为妻。赵高出生于秦都咸阳,后来毁灭了秦国。但这是不确切的,因为在《史记》中“诸”加上某个姓氏,一般都是指的本国宗室子弟。比如《史记·田单列传》中的:
“田单者,齐诸田疏属也”。
就指田单为田齐宗室。所以说,赵高的第一个身份是秦国的宗室子弟,虽然疏远,但却是货真价实,属于“天子三门草鞋亲”——这个对日后赵高个人经历和秦国的历史行程都是很重要的。
第二个信息是“生皆隐宫”。之前有人胡说八道,说“隐宫”是天阉,但这是不可能的。据《云梦秦简》中记载隐宫为国营的手工作坊,主要役使刑徒,赵高的母亲有罪“被刑僇”,沦为刑徒,于是便在在“隐宫”打工,而赵高及其兄弟数人,便出生于这里。又根据《张家山汉简•户律》,隐宫一词到了汉代又被指称在隐宫中服役的人。
京剧《宇宙锋》中赵高的扮相,完全不是阉宦。
赵高的人生经验本来是很寻常的,按他在秦始皇帝驾崩后的自述,就是:
“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余年……”
依照《秦律》,刀笔吏,也就是“史”,是可以世袭的,考虑到赵高的身世,不排除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出身于“诸赵疏属”的史,而赵高接班顶替后凭可能凭着自己的业务干练,成为了“宦者”,注意秦汉之际宦者是指的君王身边的侍从,而不是后世意义上的“阉宦”。“沙丘之变”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七(210B.C.),此时拒赵高进入宫为宦,已有二十余年。据此前推二十一到二十九年计算,赵高进入秦宫当在秦王政八年到十六年之间。此期间赵高抓住了一个机遇,那就是秦王政九年的“嫪毐之乱”,当时秦王政下令“及宦者皆在战中,亦拜爵一级”,估计是在此期间赵高立了功,得到了秦始皇帝的抬举,随后平步青云做了中车府令。
好了,下面就是特别有意思的内容了。据《史记•蒙恬列传》中记载:
“秦王闻高彊力,通於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中车府令就是后世的大清朝銮仪使,之前和珅就是从这儿发迹起来的。而赵高诸“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也就是说此时的秦始皇帝极为信任赵高,把自己最疼爱的小儿子交给他当学生,而赵高和胡亥此时皆无野心,师徒两个人成天在一起研究法学。因为自古君子不器,师徒俩在专业课上尽心,这就表示没有权力欲。但是不久,赵高出事了“有大罪”,至于什么罪过司马迁没有说,但是却透露了三点:
第一,是秦始皇帝“令”蒙毅“法治”之。而蒙毅和秦始皇帝的关系是十分的“亲近”,《史记•蒙恬列传》记载的是:
“而亲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则参乘,入则御前”。
可知君臣二人的关系是师友;
第二,蒙毅不敢“阿法”,于是把赵高依法判了,判决结果根据秦朝“以爵赎罪”的规矩,赵高恐怕要丢了饭碗。据《商君书·境内篇》记载:
“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 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爵位在二级以上的人, 犯了罪就降低爵的等级,爵位在一级以下的人,犯了 罪就取消爵位。前者属于“降爵赎罪”,后者属于“以爵赎罪”。但是秦始皇帝认为赵高这次犯罪“敦之于事也”也就是说赵高这次“有大罪”,是办事过于负责,矫枉过正。于是赦免了赵高的一切罪过。
所以说,在秦始皇帝的眼中,蒙毅是亲信、自己人;而赵高是“敦之于事”的忠臣。所以秦始皇帝对赵高即使不亲密,也是十分的信任——说白了,赵高在秦始皇帝这里的表现就是“拼人品”,而不是“拼关系”。
所以在秦始皇帝那里,赵高就是一个正直、无私、有才干的穷亲戚,这种人,在任何一个领导人那里都会被当做“宝贝”,怎么可能被视为“祸害”?
輼辌车,秦始皇帝出行的居辇。
在秦代,中车府令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皇帝驾车。赵高长期负责这个工作。顺便说一句,赵高可是货真价实的“老秦人”——如果真的存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