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站姐盗用吴磊里程积分”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演员吴磊的一位粉丝晒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对话音频,称另一名粉丝多次盗用吴磊的航空里程兑换机票,一共用掉了23万飞行里程。随后几天,多位明星纷纷发文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也被不认识的人盗用。
航空公司对于飞行次数多或者行程长的会员,会有里程记录,用这些里程可以兑换一些礼品,最受欢迎的就是里程兑换机票。吴磊的里程被盗刷并不是他本人或工作室发现的,而是由一位自称吴磊粉丝的人在网上最先曝光的。一段近10分钟的视频中,该爆料人与航空公司客服人员多次对话。粉丝:据我所知是有人用这张卡的里程兑换了客票。我现在想跟你这边核对一下可以吗?
客服:可以,您稍等,我把账户信息打开一下。 爆料人与客服的对话显示,一名姓沈的粉丝从2021年开始绑定了吴磊的航空公司会员账号,并把自己和朋友添加为受让人。
吴磊里程被盗刷一事引发关注后,多位明星纷纷表示,查询后发现,自己的航空公司会员卡也绑定了多位不认识的受让人,被盗刷了里程。
△李晨在微博中反映自己里程被盗(图源微博截图) 针对此事,总台央广记者昨天尝试与航空公司方面取得联系。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方面对中国之声表示,已经关注到这一事件,并已经展开调查,但目前还未有进一步信息对外披露。里程被盗刷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被告人代某因盗窃他人航空里程积分,并将此出售获利,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2016年,中国之声还报道过,一些机票代理商直接用陌生人的里程给用户出机票,导致用户在国外值机时被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使用其他人的里程换机票,前提是航空公司有“受让人”制度,会员可以将自己的里程用于他人。在账户里添加受让人,直接使用该账户下单机票。在网络上有专门买卖里程的商家,有些则是直接使用银行卡积分转换成航空公司积分。
总台央广记者在闲鱼及QQ群里搜索,都发现了出售里程的卖家。
总台央广记者:航空公司不会发现吗?
卖家:很简单的,航空公司允许在规则内给朋友换票,那就不构成违规操作。
知情人士透露,盗刷里程则性质更加恶劣,是有人掌握了一些会员的账号、密码,把不认识的陌生人添加为账号的“受让人”,生效后兑换机票。
关于多位明星里程被盗刷一事,有分析认为可能是明星的个人信息被买卖或粉丝通过一些途径获得明星的身份证信息后,在航空公司app中申请了会员;又或者背后有一套倒卖明星里程给粉丝的产业链。界定里程换机票行为的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考虑。如果机票是向代理购买,本人对盗刷里程一事不知情,购买人就不涉及法律问题。但如果是粉丝自己盗取了明星信息进行了系列操作,可能会触碰到法律底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从民事上来说,可能造成侵权。刘俊海: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需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甚至还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粉丝不仅主观上处于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恶意行为,还处于应当知道明星有人身财产权利,但故意漠视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肆意践踏明星的财产权益。即使他不懂法,在主观上也有重大过失。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认为,从刑事责任上来说,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或盗窃罪。
张远:在司法的实务中需要认定某方作为受害人,如果将航空公司作为受蒙蔽的一方的主体,把里程在法律上面来说作为虚拟财产来认定,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但就吴磊、江映蓉等明星航空账户或会员卡中的里程,被其他人利用隐蔽的方式然后窃取,明星就会成为盗窃罪的受害人。具体判定罪名,则需要公安对嫌疑人更多的询问,判定过程中各方所需负的责任。 刘俊海认为,航空公司在其中的责任,同样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航空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当然是有的。如果在核对明星的身份或者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航空公司则在主观上产生过错。关键就在于航空公司是否尽到了一个具有通常智商和伦理观念的机票、销售者或者航空公司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
今年五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张远表示,在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后,类似的盗刷、买卖明星行程等行为也许会得到遏制。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监制/徐冰 主编/马文佳
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
编辑/苏醒 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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