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第一人称最初时常常用“吾”、“予”、“余”表示。“我”字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直到后来用法才渐渐多起来。
那么“我”字最初是什么用意呢?清代甲骨文出土后,“我”随即被揭秘,有学者联系古金文中考察,发现“我”原来是一种兵器的形象。
1978年,湖北随州市曾侯乙墓中出土了出土了一种类似三戈戟的兵器,大多数学者(比如郭沫若)就认为这种三戈戟就是“我”,这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甲骨文“我”字形状像一种长柄而带齿形刃口的兵器人,这种兵器是用来行刑杀人或肢解牲口的。这种兵器后世罕见,所以,“我”字的本义是不常用的,后来被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指自己或自己的。
(长柄三戈乾柲1978年随州曾侯乙墓出土文物,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表人的“我”与指兵器的“我”又怎么“搅在一起”呢?私有制出现后,人与人、部族与部族之间就有了争夺,自然就就得用兵器来保卫个人利益与尊严,“我”这种武器便被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
因此,“我”作为人称代词,没有性别本义,但用“我”比用其他人称代词更有尚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