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支付宝等网络遗产要怎么办
目前,国家对于网络遗产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法律界也没有定论。
业内人士认为,依照《继承法》,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比如网络理财、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游戏币等,应当可以继承。而电子邮箱、微信、微博社交、游戏账号等网络资产,因为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都是私密性的,属于用户的隐私,不可以继承。
“数字遗产”的追问从未停歇,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时在全球各个角落出现。
事实上,这确实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数字时代,E-mail、QQ号、微信等社交网络、个人空间,甚至包括网络使用痕迹、图片、购买的数字音视频产品服务等,已经成为我们有别于现实财产之外的另一种财产——数字虚拟财产。这些“看得见却摸不着”的财产,维系着我们的关系网以及记录着生活的点点嘀嗒。
“数字财产”的价值究竟几何,每个人的认知或有不同。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财产”的继承仍困难重重。尤其当数字财产变成数字遗产时,相关纠纷也越来越多。
随着网民数量急速扩大,此类纠纷也日益增加。全球网民2017年已达40亿,中国网民达7.5亿。网络经济也大为发展,社交网络急速演进。各类个人数字财产或遗产的经济和情感价值凸显。
“数字遗产”的处置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其法律定位尚不明确;二是许多网络运营商和网络平台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隐私保护”条款。这就意味着,用户对账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因此他人不能得到用户的内容,也就排除了数字遗产继承权。
目前,过世者的网络数据保护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社会、网络运营商和平台到底应该如何对待数字遗产?各国都在探索中。
美国总体尚未有明确的立法支持,但“数字遗产”已开始被写入一些州的法律。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中,已有对数字遗产的一些规定,并在持续完善中。此外,各个互联网公司和IT公司对用户网络数据有不同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