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一直以为教师是不能经商的,因为我的一个同事经商,被领导训诫了好几次。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专门查阅了教师法。一页页翻过,居然没有找到不许老师经商的字眼,当然也没有找到鼓励老师经商的句子。
现在想来,我那位经商的同事,可能因经商占用了工作时间,影响力自己的工作。
做微商和线下经商,目的都是一样的。如果学校有规定,不许经商,如果经商就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领导当然不愿意,不过细想下,如果你不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自己工作,去经商的话,估计领导也不会管的。
各学校的制度也不一定一样,建议你在工作时间之外,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去做微商。
分辨一个公司是否在进行传销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该公司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我们小区也出现了好多购物群,不过不是微商的,大多是为了滞销蔬菜或者其他生活用品的朋友商家推销一下,一来帮了朋友忙,二来可以让邻居们不用出小区就买到生活所需,保证菜篮子,保证全小区的防疫安全!
我就是这些团购群中的一员!而且我还是团长[捂脸]。因为以前经常从家里带点婆婆种的蔬菜分给邻居,所以没有蔬菜的时候大家都来找我,我基本都是比外面便宜一半给大家,婆婆说能收回种子钱就行[大笑]。
防疫仍然继续,快递还未复苏,大家越来越接受这种新型购物模式,足不出户享受各种优质价廉的商品!
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