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作为法律证据是否可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物证”条文规定:“物证是指直接、间接地显示犯罪事实的书面、文字、化学分析仪器、电子扫描仪器及其他装置所记录的信号或数字。
”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对物理性能量的测量或者直接表征。
考虑到录音就是声音能量的传递,而声音本身就不可看作为物理性能量来测量(无法凭此处理出数字或者信号来表征声音能量), 所以不应将录音作为法律证明使用。
录音作为法律证据是否可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物证”条文规定:“物证是指直接、间接地显示犯罪事实的书面、文字、化学分析仪器、电子扫描仪器及其他装置所记录的信号或数字。
”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对物理性能量的测量或者直接表征。
考虑到录音就是声音能量的传递,而声音本身就不可看作为物理性能量来测量(无法凭此处理出数字或者信号来表征声音能量), 所以不应将录音作为法律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