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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微信朋友圈代购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pc668   来源:  热度:519  时间:2021-10-23
  第56号文一出台,部分人士认为微信朋友圈代购行为如果进行的是跨境交易,则可能涉嫌走私,本人对此表示赞同,但朋友圈代购行为涉嫌走私的法律适用依据并不是新出台的第56号文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微信朋友圈代购的一般操作方式是,通过朋友圈发布物品信息,然后代购人自境外以“肉身”将物品带回境内销售,或者境内下单由境外亲戚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朋友购买后邮寄回国。  微信朋友圈不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没有经过海关认可,更没有与海关联网,因此,不适

  第56号文一出台,部分人士认为微信朋友圈代购行为如果进行的是跨境交易,则可能涉嫌走私,本人对此表示赞同,但朋友圈代购行为涉嫌走私的法律适用依据并不是新出台的第56号文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

微信朋友圈代购的一般操作方式是,通过朋友圈发布物品信息,然后代购人自境外以“肉身”将物品带回境内销售,或者境内下单由境外亲戚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朋友购买后邮寄回国。
  微信朋友圈不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没有经过海关认可,更没有与海关联网,因此,不适用第56号文进行监管。但是,不适用第56号文监管,不代表海关不能监管。根据《海关法》第46条、第48条的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刑法(修正案八)》专门针对水客修订法条

《刑法(修正案八)》专门将第153条第3款“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代购朋友圈预热怎么发,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说明中指出了上述法条的立法背景,根据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建议修改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将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行为规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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