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移动社交和网络娱乐相结合的微信抢红包活动, 经由一些人不断“创新”玩法,已经滑向了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这就是微信红包赌博。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一般由发起人先创建微信群,然后拉人入群,参照赌博的方式抢红包。这种创建微信红包群进行赌博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万界微信红包群?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就案件的不同情况,创建微信红包群进行赌博的行为的定性分为四种万界微信红包群:
定性一: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规定万界微信红包群,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